添加日期:2017年10月11日 阅读:1403
据《劳动报》报道,对使用量突然异常增长的药品,上海将采取限购措施。昨天,劳动报记者从全市卫生计生系统会议上获悉,本市出台治理医药产品回扣“1+7”文件,加强医药产品回扣治理制度建设,坚决整治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行业不正之风。
此次“1+7”文件对医药产品回扣中涉及的机构、人员、场所、行为、过程等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进行了充分的调查研究,梳理相关政策法规,遵循“针对性、具体化、可操作、可追责”的原则,所形成了治理医药产品回扣“组合拳”文件。
在完善药品遴选方面,要求规范药品操作流程,细化药事管理监督责任。重点强化药品遴选、采购、使用的集中统一监管职能,对于新申请药品由临床科室讨论、评估,药学部门进行专业性初审,并对新申请药品与现有同类、同种品种做比较分析,药事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,确保药品遴选规范有序。
加强处方管理,规范医师处方行为,进一步促进临床合理用药。强化医院处方点评,主要包括国家基本药物、血液制品、中药注射剂、肠外营养制剂、抗菌药物、辅助治疗药物、激素、价格较高的自费药品等临床使用情况。实施动态监测,每月对单品种用药的数量、金额按临床科室、医师等进行统计排序,对使用量异常增长或排名靠前的药品进行重点监控和评估。加强处方点评结果应用,定期公布处方点评结果,登记和通报不合理处方,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;对存在使用量异常增长的药品,实施限购、暂停采购等干预措施。对不按规定开展处方点评、未建立健全相应制度的医疗机构,责令改正、通报批评,对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。对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医师,采取教育培训、批评等措施,并与医师定期考核相挂钩,情节严重的,将取消其处方权。同时,建立不合理用药约谈制度,对约谈核实违规的医师,按照医保、卫生相关规定予以处理。
制定医疗机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接待管理制度,通过人防技防相结合建立“隔离措施”,建立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备案发证制度和定时间、地点、人员、有记录的“三定一有”内部接待流程,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必须出示证件进入医疗机构开展工作,严禁开展学术推广、技术咨询以外活动。对违规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给予停止采购产品等处理。
同时,本市还将落实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,对医药产品购销和医疗活动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名义、形式出现的商业贿赂行为予以明令禁止。明确对实施商业贿赂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的处理,惩罚措施与本市医药产品集中采购资格挂钩,一旦有商业贿赂行为,2年内不得参加集中采购,医疗卫生机构不得购入、使用该企业产品。
文章来源:
1.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1168医药招商网”的所有作品,均为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-1168医药招商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,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、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。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,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,并注明“来源:1168医药招商网http://www.1168.tv”。违反上述声明者,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。
2.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(非1168医药招商网)的作品,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,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。
3.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,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,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。
4.如涉及作品内容、版权等问题,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,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。联系邮箱:1753418380@qq.com。
【适用范围】用于缓解颈、肩、腰、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、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。【使用方法】外用。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,轻轻按摩2-3分钟,每日2-3次。
【适用范围】用于缓解颈、肩、腰、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、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。【使用方法】外用。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,轻轻按摩2-3分钟,每日2-3次。